2011年3月26日星期六

美发师职业基本知识

1.职业概况

1.1职业名称
 美发师。

1.2职业定义
 根据顾客的头形、脸形、发质和要求,为其设计、修剪、制作发型的人员。

1.3职业等级
本职业共设五个等级,分别为:初级(国家职业资格五级)、中级(国家职业资格四级)、高级(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二级)、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

1.4职业环境
室内、常温。

1.5职业能力特征
有一定的语言能力、计算能力,有一定的空间感、形体感,手指灵活,手眼动作协调,有一定的颜色辨别能力。

1.6基本文化程度
初中毕业。

1.7培训要求

1.7.1培训期限
全日制职业学校教育,根据其培养目标和教学计划确定。
晋级培训期限:
初级不少于360标准学时;
中级不少于280标准学时;
高级不少于280标准学时;
技师不少于160标准学时;
高级技师不少于160标准学时

1.7.2培训教师
培训初级、中级人员的教师必须具有本职业高级以上的职业资格证书;
培训高级或技师的教师必须具有相关专业讲师以上教师资格或本职业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
高级技师的培训教师必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讲师(副教授)以上专业技术资格或其他相应职业资格证书。

1.7.3培训场地设备
具备相应教学场地及实际操作设备、用具(不少于10套美发台椅)。

1.8鉴定要求

1.8.1适用对象

从事或准备从事本职业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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